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我市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按照省人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定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10:00分在全市进行一次防空警报鸣放。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循环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时间3分钟。
请市城区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信号,并在收到鸣放信号后坚持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保持社会稳定。
特此公告。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