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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举措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南阳人防办 阅读次数:

一、“极简版”审批。先后两次专题研究梳理40个行政服务事项,在原有“一审两核”基础上,全部实现“一审一核”,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两人以上办理的6个服务事项全部调整为“审核合一”。目前,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显示,人防政务事项40项,34项实现“一审一核",6项实现"审核合一",率先打造成人防审批服务“极简版”。

二、“只跑一次”审批。一是加强内部科室沟通。在审批阶段,直接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现场负责人和监督员,并在《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直接填写人员和联系方式,直接加盖行政审批章,减少办事企业后期到科室沟通确认现场监督负责人和监督员的程序。二是建立“回访”制度。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结束后,当场征求意见建议和满意度,事后迅即由处级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回访服务情况,征求意见,查找不足。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建工程项目,直接在行政服务大厅确认现场监督人员,由质量监督章改为行政审批章,实现“一个科管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容缺受理”审批。一是针对已取得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未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但已办理正负零以下施工手续,基坑已开挖,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后,暂按规划技术中心核算数据,计算应建人防面积,对人防应建面积设计审查合格的办理人防同步建设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分期供地项目,针对政府实施分期分宗供地,因此无法同步设计建设人防工程,我办对此类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按照《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告知书》内容承诺建设全部人防工程并符合战时功能要求后,按照分期建设楼栋,需建人防面积符合要求的即按照分期供地办理人防同步建设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重点项目”分阶段审批。因重点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前期土地和规划手续未办理已进入施工阶段,为服务重点项目早日开工,我办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主动一次性告知人防相关政策、应建面积标准、战时功能等人防设计指标条件;并将人防同步建设审批结果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应建人防工程同步建设审批,第二阶段为质量监督《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项目按照告知书设计人防工程符合要求的现行出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保证工程开工建设,待项目前期手续完善后再行出具应建人防工程同步建设审批手续。

五、工业和低风险项目承诺审批。按照“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工作要求,对符合要求项目,依据《方案批复》或土地手续,在企业出具承诺书严格履行人防义务情况下,按照规划总平图单体建筑面积或城乡规划院出具的单体面积核算表直接计算需履行人防工程面积或费用,提前出具缴款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履行人防义务后参与发改委组织的“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审批,当天出具人防审批手续。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出具核实意见,系统自动推送“联合验收意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验登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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