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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放宛城、卧龙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一、利于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人防的主要任务是防空袭,是组织群众走、藏、消。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责权下放两区并入住建部门,结合今年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人防部门职能就能够更加聚焦在提高防空袭斗争能力准备上来。

二、利于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谁执法、谁监管。下放后,区住建部门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人防、民建一起验收,在事前、事后、监管及处罚上有法律依据,能够解决同级联合执法、多头执法,以及人防部门单独不能解决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

三、利于优化人防营商环境。权力向基层下放,能够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缩短办事时间,一枚印章管审批,提高人防审批服务效能。

    四、利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人防专项治理以案促改,要求权责一致,避免权力集中出现廉政风险隐患。从执行人防法的角度看,下放两区也体现了权责一致、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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