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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批

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https://nysrmfkbgs.nanyang.gov.cn 发布日期:2023-11-01 来源:权责清单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指挥与信息化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工程管理与法规科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7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的实施。邮电通信部门应当优先提供防空警报所需的有线控制电路,并确保畅通;人民防空通信网和警报网所需通信线路,邮电通信部门应当根据其性质、用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收费,并予以优先提供。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 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指挥与信息化科
审核 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决定 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送达 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事后监管 对省级以下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管理与法规科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78号第五十一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 年 7 月 24 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0年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0377-63508639
受理地点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1512号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防办纪检监察组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防办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77-63508665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