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类别 |
一、行政许可(6项) | ||
1 |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子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3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 行政许可 |
4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子项:1)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2)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3)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政府投资项目)。4)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5 |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 | 行政许可 |
6 | 人民防空工程报废审批 | 行政许可 |
二、行政处罚(2项) | ||
1 | 不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违反国家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的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三、行政检查(4项) | ||
1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2 | 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3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4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四、其他职权(8项) | ||
1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子项:1)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审批。2)非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手续办理。) | 其他职权 |
2 |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 其他职权 |
3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 其他职权 |
4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 其他职权 |
5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人防核实认可 | 其他职权 |
6 | 省级以下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批 | 其他职权 |
7 | 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审批(省级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除外) | 其他职权 |
8 | 人民防空工程改造审批 | 其他职权 |